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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ember 18 2006年高速公路税标今年底截止使用2006年高速公路税标今年底截止使用
捷克交通部10日公告,2006年高速公路税标使用到12月31日截止。尽管这个税标上明确印有可使用到2007年1月31日,但是捷克交通部决定,提前一个月终止。 对此捷克交通部没有详细的解释,称只是为了配合明年货车将缴纳过路税而做准备。 2007年全年度的高速公路税标可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使用,到2008年1月31日截止。 高速公路通行税全年费用,3.5吨以下的车,明年为900克朗,与今年相同。11月25日后在邮局和加油站开始出售。 交通部提醒,在2007年1月1日后,没有高速公路税标,在高速公路行驶的,最高可罚款50万克朗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cvprague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AFB3BED72F82B84B!516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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